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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GIS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申报标准:人员和设备
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
专业子项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丙级 1.地理信息数据采集 2.地理信息数据处理 3.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 4.地面移动测量 5.地理信息软件开发 6.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 人员规模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15人,其中高级1人(测绘专业技术人员),中级5人(测绘专业技术人员2人及以上),初级9人(测绘专业技术人员4人及以上) 仪器设备 1.地理信息数据采集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 2台 2.地理信息数据处理 地理信息处理软件 1套 3.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 地理信息系统平台软件 1套 4.地面移动测量 地面移动测量系统 1套(GNSS+影像获取设备),绝对精度优于20m 系统标定场 - 作业限额 1~3:县级行政区域以下。 4:精度优于1m,不得承担;1m(不含)至10m,100km2以下;劣于10m,无限额限制。用于带状地形测量时:精度优于1m,不得承担;1m(不含)至10m,400km以下;劣于10m,无限额限制。 5:无限额限制。 6:不得承担。 乙级后面继续发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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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楼#
发布于:2019-11-13 18:26
北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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